講述法在《校長生活課》的活用

有人問我創新或流行的教學法日新月異,為什麼校長生活課仍採用起源於5世紀的講述教學法(Didactic Teaching)?教學會不會變得僵化單調?學生會不會變得沈悶被動?教與學的成交是否會降低呢?
這些問題問得真的很好,也很切重教學的要點。台灣有個通病,就是趕流行,而教育卻不可只是趕流行,教育是兼具專業且靈活的有機活動,必須依據學生背景、教學內容及課室現場加以彈性運用。
譬如在小學階段,特別是偏鄉的孩子如果一味採用「自學」,在沒有建構完整的知識概念前、沒有自學的題材和環境,特別是抽象、艱深的內容,更需要教學者為其開啟智慧之門,從不同角度或具體例子對基本理論和概念進行闡釋,使學生掌握知識脈絡,奠定學生的學習基礎。
校長生活課中採用「講述-提問-討論-紀錄-發表」的教學方式,講述法的使用通常在課堂開始及結束階段,開始以一個故事/新聞時事引起動機,輔以學生能理解之中外名人佳句,課堂末了以統整學習知識、強化概念及澄清迷思為結束。
校長生活課中避免只採用單一的講述法,會融入討論、實驗、探究等教學方法與講述教學的互相配合,我覺得目前還有很多進步空間。